金x萍:
你(单位)于2023年4月10日向本机关提出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申请,本机关于2023年4月10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的行政许可(证可证编号:(滇)LS〔2023〕02774 )
本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5日(最长10日)内向你(单位)颁发禄丰县广通镇淼淼烟花爆竹专卖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2023年4月10日(签章)
注:本文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机关各存一份。
上一条: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一季度行政许可情况 下一条:国家税务总局禄丰市税务局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