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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行政审批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禄行审 烟花爆竹经营准决字(2023)14号

日期:2023年04月1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金x萍:

你(单位)于 2023年 4月10日向本机关提出 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申请,本机关于 2023年 4月10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的行政许可(证可证编号:(滇)LS〔2023〕02774 )

本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 5 日(最长10日)内向你(单位)颁发禄丰县广通镇淼淼烟花爆竹专卖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2023年 4 月10日(签章)

注:本文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机关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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