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官镇海田社区白涵厂小组土地提质增效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林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土官镇人民政府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土官镇海田社区白涵厂小组土地提质增效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临时施工便道。
四、项目建设地点:土官镇海田社区。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以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为准;面积为0.7264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林木采伐蓄积13.2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拟使用林地权属为禄丰市土官镇海田社区白涵厂村民小组集体所有。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统一与林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并及时足额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4129230。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