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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半山光伏电站拟使用林地公示

日期:2023年02月2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老半山光伏电站,需征用林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禄丰市浩裕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老半山光伏电站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集电线路、塔基。

四、项目建设地点:禄丰市恐龙山镇川街村委会川街一组;大村村委会大村村民小组;法门村委会郭半山村民小组、老半山村民小组;梨园村委会上梨园村民小组、下梨园村民小组集体林地范围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以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为准,面积为0.4829公顷(其中:永久占用林地0.1628公顷、临时占用林地0.3201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活立木蓄积为0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川街村委会川街一组集体林地0.0561公顷;大村村委会大村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0357公顷;法门村委会郭半山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0618公顷、老半山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2732公顷;梨园村委会上梨园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0255公顷、下梨园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0306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与林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恐龙山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反映,电话:0878-4129230、0878-4725185。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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