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金山镇何家采石场年产200万吨石料改扩建项目需要使用林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禄丰县金山镇何家采石场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禄丰县金山镇何家采石场年产200万吨石料改扩建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新建电路设施、厂房、场内地面硬化、平整,扩建生活住宿区、扩建、修缮矿山道路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
四、项目建设地点:金山镇鲁家村村委会铜厂箐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以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为准;面积为14.6853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林木采伐蓄积225.1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拟使用林地权属为禄丰市金山镇鲁家村村委会何家村集体所有。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统一与林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并及时足额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4129230。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