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禄丰市美诺日用品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姜珊
姜珊经营范围:生活美容店
审批类别: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禄卫公决字(2025)0199号
许可决定日期: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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