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禄丰市宏越培训学校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地法人更登记的条件,经我局批准同意进行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地法人更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公告日期自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17日:
单位名称:禄丰市宏越培训学校
住所:禄丰市金山镇金山南路与龙源路交叉口
法定代表人:王泽江
注册资本:10万元
许可事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
有效期限:四年(2026年4月8日至2030年4月7日)
通讯地址:禄丰市行政审批局
邮编:651299
禄丰市行政审批局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