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之规定,禄丰县金山镇晨晓书店提供的申请材料符合出版物零售经营许可延期的条件,经我局批准同意出版物零售经营许可证延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日期自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12日:
证书编号:新出发滇禄字第202512号
单位名称:禄丰县金山镇晨晓书店
住所:禄丰市金山镇世纪大街南段
法定代表人:杨晓艳
许可经营事项:出版物零售经营许可(延期)
通讯地址:禄丰市行政审批局
邮编:651299
禄丰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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