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规定,禄丰县广通镇裕丰文体用品商店提供的申请材料符合出版物零售经营许可延期的条件,经我局批准同意出版物零售经营许可证延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日期自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9日:
证书编号:新出发滇禄字第202511号
单位名称:禄丰县广通镇裕丰文体用品商店
住所:禄丰市广通镇明新路75号
法定代表人:赵伟斌
许可经营事项:出版物零售经营许可(延期)
通讯地址:禄丰市行政审批局
邮编:651299
禄丰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12月29日
上一条:禄丰市水务局2025年11月份办理行政许可情况
下一条:禄丰市出版物经营许可登记公告(2025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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