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单位):自然人
申请事项: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许可文号:涉及人数(25人)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一条《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第10号)
许可有效期:无期限
审核单位:禄丰市教育体育局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书日期:2025年10月24日
上一条:禄丰市娱乐经营许可办结公示(202523号)
下一条:禄丰市行政审批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公示(禄行审牧医准决字〔2025〕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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