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禄丰市墨言艺术培训学校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延期登记的条件,经我局批准同意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延期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公告日期自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6日:
单位名称:禄丰市墨言艺术培训学校
住所:禄丰市金山镇金山南路延长线西侧
法定代表人:尤欣怡
注册资本:30万元
许可事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延期登记
有效期限:四年(2025年11月17日至2029年11月16日)
通讯地址:禄丰市行政审批局
邮编:651299
禄丰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