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之规定,禄丰县金山镇阳光书店提供的申请材料符合出版物经营许可延期的条件,经我局批准同意出版物经营许可延期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日期自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4日:
单位名称:禄丰县金山镇阳光书店
住所:禄丰市金山镇泰安路
法定代表人:赵迎方
许可经营事项:出版物经营许可(延期)
通讯地址:禄丰市行政审批局
邮编:651299
禄丰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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