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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设立禄丰市鸿鼎电玩娱乐店)

日期:2025年07月0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申请设立项目:设立禄丰市鸿鼎电玩娱乐店(经营者张明辉)

申请单位:禄丰市鸿鼎电玩娱乐店(经营者张明辉)

营业地址:禄丰市金山镇金山古镇91幢6号、7号、8号商铺。

经营项目:游艺娱乐

经济性质: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张明辉;性别:男;籍 贯:云南省禄丰市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禄丰市行政审批局

监督电话:0878-6019298 邮编:651299

联系人:李先生、朱先生

通讯地址:禄丰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40号窗口)

公示时限:202575日—2025714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以下条款:

第七条 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三)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四)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五)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公示机关:禄丰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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