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禄丰县委办公室 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禄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全县电子商务发展,发挥好电子商务在培育经济新动力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农村产业转型、扩大城乡居民消费、激发创新创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禄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周志远 县委书记
杨继周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杨 军 县委副书记
王 颖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夏 方 禄丰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钱加红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李晓云 县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马云涛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黄 健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潘 嵘 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金蕴秋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浩坤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苏子银 县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局长
释文学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陈正兰 县财政局局长
张万生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周智荣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贾进辉 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局长
张 杰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留新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朝生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发云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王育敏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杨家仙 县商务局局长
刘春麟 县审计局局长
何晓坤 县统计局局长
张宏荣 县扶贫办主任
李玉明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春勇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赵志伟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金红文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普金晶 团县委书记
林 雪 县妇联常务副主席
邬晓燕 县残联理事长
刘永芳 县供销社党组书记
肖元红 县税务局局长
李 潇 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开承 中国邮政集团禄丰分公司总经理
周志宏 中国电信禄丰分公司总经理
战 成 中国移动禄丰分公司总经理
阳天笑 中国联通禄丰分公司总经理
孙志军 中国人民银行禄丰县支行行长
岳 权 中国农业银行禄丰县支行行长
刘雄康 禄丰县农村商业银行行长
谢永坤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禄丰县支行行长
蔡 榕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禄丰县支行行长
董 京 禄丰龙城富滇村镇银行行长
徐建清 云南广电网络集团禄丰支公司经理
1 4个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商务局局长杨家仙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财政局副局长罗发生、县扶贫办副主任段晓红、县商务局副局长白云珍兼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接任者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明确。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按照权责明晰、通力合作的原则,共同推进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统筹、协调示范项目建设实施工作,积极配合协助领导小组和业务部门开展项目工作检查指导、督查考核和绩效评价工作。
(二)县纪委县监委:与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商务局共同对示范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三)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把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训项目纳入到全县就业创业培训体系,落实电商人才培训专项计划,提供一定的培训经费,从政府监管、企业应用及创业者三个层面分期分批组织实施。
(四)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有效形式,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广泛宣传报道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典型人物,提升示范效益,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发展氛围;负责电子商务领域涉及网络文化等方向的市场监管。
(五)县发展改革局:负责项目的立项及审批工作。
(六)具商务局:与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共同牵头组织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各项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督促检查项目进度、绩效自评;加大电子商务相关扶持政策的出台和资金投入,协调整合完善商贸流通、仓储物流、商业网点、售后服务等资源,负责与州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平台的对接,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同其它行业信息资源的共享利用,负责协调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整体推进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县财政局:与县商务局、县扶贫办共同牵头组织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各项工作,负责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专项经费的落实与保障,建立完善的项目资金监管制度,加强动态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八)县扶贫办:与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共同牵头组织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各项工作,负责指导电商扶贫工作和参与项目督查,积极争取扶贫项目支持,创新精准扶贫方式,积极探索开展电商扶贫试点,探索电商扶贫模式。推进电商扶贫工程建设,配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承办企业开展贫困户电商培训工作。
(九)县教育体育局:加强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在县职业高级中学开设电子商务课程,打造电子商务实训基地,协助做好农村电子商务技术运用培训工作.培养专业电商人才。
(十)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把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建设用地纳入优先保障体系。
(十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推进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物流产业园和社区配送柜的建设和发展,研究落实规划管理政策措施。
(十二)县交通运输局、邮政集团禄丰分公司: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提高道路畅通率,降低电子商务物流成本;指导做好物流资源和电子商务的对接,负责整合现有的邮政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站点,将其纳入电子商务进农村公共服务站点建设,实现快递上下行共同配送,达到提速降费要求。
(十三)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农林产品的品牌培育和营销推广;组织推动全县农产品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加工,提升农产品标准化率与品牌化率,抓好农林产品“三品一标”认定、产品溯源;做好农业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领域的电子商务普及应用和推广。
(十四)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全县文化、旅游产品电子商务的宣传推广工作,做好旅游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利用电子商务手段对本地文化、旅游特色资源进行宣传推广,借力“一部手机游云南”,组织旅游特色产品的线上线下联合展销。
(十五)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电子商务企业注册登记和管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加大对网络商品交易、网络厂告和网络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促进网上交易主体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网络商品生产、销售环节的质量监管;加强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商品和服务交易价格行为的监管,抓好电子商务服务领域的诚信体系建设。
(十六)县投资促进局:牵头制定出台《电子商务招商引资政策》,明确在金融、土地、人才、收费等方面的支持,做好电子商务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十七)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负责做好项目实施涉及的生态环境工作。
(十八)县审计局:负责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程审计监督。
(十九)县统计局。负责统计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的数据及企业发展情况,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二十)县委党校:配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项目承办企业开展县、乡、村干部培训工作。
(二十一)县供销社:负责协调推进现有供销社网点建设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做好全县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流通企业、农资流通企业等供销领域的电子商务普及应用推广。
(二十二)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组织有经营电商意愿的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农村妇女、残疾人参加电商培训。
(二十三)县税务局:负责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宣传和征管指导服务,对符合相关政策的电子商务企业(网店)捉供便利化服务,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办理税务登记相关工作;积极探索支持其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完善和创新电子商务发展的征管方式。
(二十四)县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引导工业企业通过电子商务转型升级,并指导电信、移动、广电网络等运营商建设宽带乡村工程。
(二十五)电信禄丰分公司、联通禄丰分公司、移动禄丰分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加强全县农村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农村通信条件,并对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在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十六)中国人民银行禄丰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禄丰县支行、禄丰县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禄丰县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禄丰县支行、禄丰龙城富滇村镇银行: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电子商务企业、个体网店业主等提供信贷支持;大力推进金融产品创新和金融服务创新,推动“互联网+金融”服务,为电子商务提供便利可得、价格合理的普惠金融服务。
(二十七)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综合示范项目工作的直接实施主体,负责落实辖区内综合示范项目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协助落实本乡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和物流服务站点选址,确保选建的服务站点在实施期内正常开展运营、服务;负责组织本乡镇有关人员参加电子商务培训;鼓励本辖医农村富余劳动力从事电商创业;负责本乡镇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氛围营造。
三、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建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配合的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协调机制。日常工作协调采取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围绕服务体系、人才培训、产业发展、支撑服务和配套服务建设等有关方面协调整合资源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中共禄丰县委办公室
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