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 >> 土官镇标准目录

土官镇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日期:2025年09月2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土官镇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二级事项全社
特定群体主动依申
乡级
1批准服
务信息
咨询监督1.咨询电话
2.监督投诉电话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
公开条例》
2.《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意见》( 中办发[2016]8 号)
3.《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
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
见》(国办发〔2017〕94 号)
实时公开土官镇项目办■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政府公报
□发布会听证会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
审批监管平台
2招标投
标信息
招标投标1.招标公告
2.中标候选人公示
3.中标结果公示
4.合同订立及备案
情况
5.招标投标违法
处罚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
2.《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
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
意见》(国办发〔2017〕94
号)
信息形成20
个工作日内
公开;其中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事
项应自作出
行政决定之
日起7个工
作日内公示
土官镇项目办■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政府公报
□发布会听证会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
审批监管平台
3重大设
计变更
信息
重大设计变
更审批
1.项目设计变更原
因、主要变更内容
2.批准单位
3.变更结果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
2.《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
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的意见》 (国办发〔2017〕
94号)
信息形成20
个工作日内
公开;其中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事
项应自作出
行政决定之
日起7个工作
日内公示
土官镇项目办■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政府公报
□发布会听证会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
审批监管平台
4施工有
关信息
施工管理服
1.施工图审查机构
2.审查人员
3.审查结果
4.审查时限
5.项目法人单位
及其主要负责人
信息
6.设计、施工、监
理单位及其主要负
责人
7.项目负责人信息
8.资质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
2.《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意见》(中办发[2016]8 号)
3.《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
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
意见》(国办发〔2017〕94
号)
信息形成20
个工作日内
公开;其中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事
项应自作出
行政决定之
日起7个工
作日内公示
土官镇项目办■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政府公报
□发布会听证会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
审批监管平台
5质量安
全监督
信息
质量安全监
1.质量安全监督
机构及其联系方

2.质量安全行政
处罚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
公开条例》
2.《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
作意见》 (中办发[2016]8
号)
3.《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
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
意见》 (国办发〔2017〕94
号))
信息形成20
个工作日内
公开;其中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事
项应自作出
行政决定之
日起7个工
作日内公示
土官镇项目办■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政府公报
□发布会听证会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
审批监管平台
6竣工有
关信息
竣工验收审

(备案)
1.竣工验收时间、
竣工验收结果
2.竣工验收备案时

3.备案编号
4.备案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
公开条例》
2.《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
作意见》 (中办发[2016]8
号)
3.《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
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
意见》 (国办发〔2017〕94
号)
信息形成20
个工作日内
公开;其中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事
项应自作出
行政决定之
日起7个工
作日内公示
土官镇项目办■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政府公报
□发布会听证会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投资项目在线
审批监管平台


上一条:土官镇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下一条:土官镇海田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