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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兴镇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日期:2025年11月20日   作者:   来源:仁兴镇    点击:[]

仁兴镇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1

公共服务

法规文件

城乡规划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点

□入户/现场宣传

□图书馆

□精准推送

□其他

2

政民互动

城乡规划事项的意见征集、咨询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实时公开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发布会/听证会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图书馆

□ 精准推送

□ 其他

3

办事服务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实时公开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发布会/听证会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图书馆

□ 精准推送

□ 其他

□ 政务新媒体

□ 发布会/听证会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图书馆

□ 精准推送

□ 其他

4

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规划批准文件、脱密后的文本及图纸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发布会/听证会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图书馆

□ 精准推送

□ 其他

5

城市、镇详细规划

脱密后的文本及图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发布会/听证会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图书馆

□ 精准推送

□ 其他

6

规划许可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销的办理情况(涉密项目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发布会/听证会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图书馆

□ 精准推送

□ 其他

7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销的办理情况(涉密项目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发布会/听证会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图书馆

□ 精准推送

□ 其他

8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销的办理情况(涉密项目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发布会/听证会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图书馆

□ 精准推送

□ 其他

9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事后公开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发布会/听证会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公开查阅点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图书馆

□ 精准推送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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