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
改造相关事项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省州相关文件精神,接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机制,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持续提升我市农房抗震防灾能力,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现将我市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补助资金用于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以及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支出。
二﹑改造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实施对象为:农村低收入群体“6类对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易致贫返贫户、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和其他脱贫户)。
三﹑补助资金用途。补助资金须用于保障基本住房安全支出。不得用于以下方面支出:不以保障基本住房安全为目的支出,包括单纯提升住房品质、改善居住环境方面的支出等;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以外农户的住房安全保障支出;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等已有其他渠道资金支持的住房安全保障支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支出。
四﹑改造方式。引导农户因地制宜选用修缮加固或拆除重建的改造方式。
五﹑申请方式。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的申请方式:一是由农户线上通过“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微信小程序中“您有住房困难吗”模块进行申请,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受理,将符合条件的农户危房纳入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组织实施。二是线下由农户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后逐级上报审批:农户申请—开展认定—集体评议—乡镇审核—市级审批。乡镇(村)应落实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日常巡查,对动态巡查符合条件且经认定为C、D级危房的,及时上报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并组织实施。
禄丰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协调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