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平浪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集镇自来水厂供水价格改革调整的请示》(平政呈〔2023〕137号)收悉。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发改价格规〔2019〕2号)文件、《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676号)文件,按照定价管理权限,在成本测算的基础上,结合一平浪镇实际情况,现对你镇集镇供水试行价格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一平浪镇集镇供水执行试行价格,试行期三年。
二、集镇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随水价征收,征收范围为建成并开始运行的污水处理厂的集镇用水户。
三、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要按照价格公示制度要求,认真做好供水价格公示工作,价格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要在醒目位置将试行价格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执行时间:2024年1月1日。
五、试行期满前三个月,请一平浪镇供水经营企业根据经营情况及时上报定价请示及相关资料,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后制定一平浪镇集镇供水正式价格。
附:一平浪镇集镇供水试行价格表
(此件公开发布)
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18日
一平浪镇集镇供水试行价格表
单位:元/立方米
类别 |
终端价格 |
其中 |
执行范围 |
自来水 价格 |
污水处理费标准 |
第一类 居民生活用水 |
2.90 |
1.9 |
1.00 |
包括居民生活用水;干休所、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园林绿化、环卫环保、公园用水;县城区消防用水;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 |
第二类 非居民用水 |
3.50 |
2.50 |
1.00 |
包括除居民生活用水、特种行业用水以外的其他用水。 |
第三类 特种行业用水 |
3.70 |
2.50 |
1.20 |
包括洗车、洗浴、足浴等特种行业用水。 |
注:1、特殊困难群众及社会福利单位用水2.30元/立方米。(自来水价格1.3元/立方米,污水处理价格1.00元/立方米)
2、以上自来水价格中已含水资源费0.25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