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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采样调查招标公告

日期:2023年08月0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禄丰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采样调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禄丰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已由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文件以《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禄丰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的批复》楚农复〔2023〕5号文批准实施,实施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禄丰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外业采样调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此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

(1)第一标段:禄丰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采样调查第一标段;

(2)第二标段:禄丰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采样调查第二标段。

2.预算金额:189.22万元,其中第一标段:95.33万元,第二标段:93.89万元。

3.项目地点:第一标段涉及仁兴镇、碧城镇、勤丰镇、土官镇、和平镇、中村乡、恐龙山镇;第二标段涉及金山镇、彩云镇、一平浪镇、广通镇、黑井镇、高峰乡、妥安乡。

4.服务期限:2个标段均为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

5.招标内容:禄丰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采样调查工作分两个标段开展,其中第一标段为:仁兴镇、碧城镇、勤丰镇、土官镇、和平镇、中村乡、恐龙山镇,样品数799个(其中表层样786个,剖面样13个),工作内容包括前期数据资料收集整理、点位核查与调整、宣传与技术培训、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野外调查与采样、信息录入(内业资料整编)、土壤样品风干制样储存并运输至招标人指定的样品制备室,对不合格样品重新取样及成果中的纠错等一切工作。第二标段为:金山镇、彩云镇、一平浪镇、广通镇、黑井镇、高峰乡、妥安乡,样品数823个(其中表层样818个,剖面样5个),工作内容包括前期数据资料收集整理、点位核查与调整、宣传与技术培训、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野外调查与采样、信息录入(内业资料整编)、土壤样品风干制样储存并运输至招标人指定的样品制备室,对不合格样品重新取样及成果中的纠错等一切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现行业标准和规范,满足招标人要求。

7.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投标人可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若投标人被推荐为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不再参与后续标段评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资质、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及附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

4.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纳税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6.投标人须具备7个及以上技术领队,技术领队人员须具有省级及以上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技术领队培训合格证书,且必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7.信誉要求:

(1)投标人信誉条件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诚信单位的情况,无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犯罪档案记录,案由类型检索为行贿、受贿案件。(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4)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在“信用中国(云南)”网站→信息公示→红黑名单→失信惩戒查询。(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自行下载企业的“信用信息报告”,提供二维码须清晰可辨、可正常扫描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打印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注: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至现场出席开标会,也无需递交公司相关证书原件;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若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贯穿招投标工作和项目实施全过程,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行政监督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3日18时00分至2023年8月15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进行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1)第一标段:2023年9月4日9时00分

(2)第二标段:2023年9月5日9时00分

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3.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3)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4)在开标系统下达电子签名命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签名确认】按钮进行签名确认,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工作,签名确认成功之后,右下角会出现“签名确认成功”提示,投标人的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即操作完成;

(5)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自行学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6)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进行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7)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布的相关文件执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禄丰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禄丰市金山镇兴裕街

联系人:李富明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映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禄丰市金山镇世纪大街翡翠湾小区别墅7幢1单元1号

联系人:王利蕊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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