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通过能源审计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或评价)及清洁生产审核的奖补政策。企业开展能源审计通过州级节能主管部门验收的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1.5万元;能管体系(认证或评价)通过州级节能主管部门评价的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2万元,通过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3万元;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项目,通过州级节能主管部门验收的,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1.5万元。
企业申报节能技术改造和产品研发及推广应用项目的补助政策。项目通过实施完毕并通过县市有关部门验收后,对单个项目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已经获得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纳入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绿色制造项目的奖补政策。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奖补120万元;国家级绿色园区奖补120万元,省级绿色园区奖补80万元;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分别奖补80万元;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分别奖补50万元;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5种(含)以上每种分别奖补10万元,5种(不含)以下不予奖补。
(禄丰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 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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