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楚雄州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州税务局转发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文件的通知》(楚人社通【2021】18号)
二、主要措施
根据文件精神,我市失业保险费率自2021年4月由1.5%降低至1%,其中单位缴费费率0.7%,个人缴费费率0.3%,2022年我市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减轻缴费负担485万元,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发挥了失业保险助企纾困作用。
上一条:禄丰市1至3季度减税降费情况 下一条:禄丰市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市2022年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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