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需要占用林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禄丰市水务局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禄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大坝、取水坝、变压站、提水泵站、高位水池、淹没区、提水管道、输水管道、管理所、进库永久性道路、施工临时道路、生产生活区、弃渣场、风化料场。
四、项目建设地点:禄丰市和平镇、勤丰镇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拟使用林地面积30.2672公顷(其中:临时使用林地21.5744公顷、永久占用林地8.6928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需采伐活立木蓄积800.4立方米(其中:临时637.5立方米、永久162.9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权属:禄丰市和平镇官大德村民委员会大村村民小组集体林地3.2081公顷、田心村民小组集体林地1.5625公顷;大路溪村民委员会白龙潭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2088公顷、复原村民小组集体林地1.1533公顷、立石村民小组集体林地3.1106公顷;张家村民委员会大村村民小组集体林地1.5182公顷、张家村村民小组集体林地2.2302公顷;勤丰镇高楼村民委员会白泥坝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0361公顷、大村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0371公顷、秧田冲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2295公顷;鸡街村民委员会黄坡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0326公顷、上村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0531公顷、下营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2988公顷;马官营村民委员会大村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4983公顷、勤丰营村民小组集体林地4.8572公顷、瓦菠萝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1344公顷、瓦窑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7040公顷;马街村民委员会下营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0666公顷;羊街村民委员会戴家冲村民小组集体林地9.6997公顷、泽润里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6281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的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与林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后支付。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4129230。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