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禄丰段(响甸村)供电设施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林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工工程十四局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禄丰段(响甸村)供电设施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电杆、弃土区、施工便道
四、项目建设地点:禄丰市碧城镇青山村委会、前营村委会。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以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为准;面积为0.4696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涉及林木采伐蓄积0.5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拟使用林地权属为禄丰市境内集体林地0.4696公顷(其中:禄丰市碧城镇青山村委会集体林地0.4666公顷、前营村委会集体林地0.0030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统一与林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并及时足额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4129230。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