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麦子地光伏电站项目,需征用林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华能新能源(禄丰)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禄丰市麦子地光伏电站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道路、升压站、塔基、箱变。
四、项目建设地点:禄丰市仁兴镇大猪街社区仁兴村民小组和下营村民小组集体林地范围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以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为准,面积为1.2161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活立木蓄积2.6m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禄丰市境内仁兴镇大猪街社区仁兴村民小组集体林地1.1545公顷,下营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0616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与林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7月12日至2022年7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仁兴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反映,电话:0878—4129230、0878—6019078。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