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监管执法。近10年来,全市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持续保持零控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2019年—2021年,禄丰市连续3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被州级考评为优秀县市。
一是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带头扛牢压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市委书记与市委常委,市长与市人民政府班子员、与22个市级部门、14个乡镇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55份。乡镇、部门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1200余份,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工作内容,市委常委会每年2次以上,市政府常务会每年4次以上专题听取及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禄丰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部门考核、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等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内容,高位推动工作开展。
二是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细化。市人民政府明确了由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年内根据政府领导变动及分工调整,制定下发了《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禄丰市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禄丰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禄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级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成立安全生产行业监管指挥部的通知》,明确了市级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成立了17个行业安全监管指挥部,进一步夯实了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工作基础。
三是防范化解重点安全风险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制定下发《禄丰市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指导意见》,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条件,开展重大隐患危险源辨识,健全完善4个重大危险源辨识备案建档、检测、评估和监控工作,构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体系,形成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强化重点时段安全风险防范工作。2022年以来全市处级领导和各级各部门先后深入乡镇、企业和项目现场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4次。
四是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认真制定2022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2022年上半年实施事故处罚和预防性处罚7起,收缴罚款90.9万元。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凡是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一律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并及时向社会公示,真正发挥惩戒和警示作用。
五是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平台建立健全。2017年投资410万元,率先在全州建成“互联网+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平台,将全市37家露天非煤矿山纳入监管,2018年投资215万元、2020年投资68.6万元,进一步扩大监管范围,目前可以对56户企业的安全生产、环保、超载运输等方面的情况实施24小时远程监管。(禄丰市应急管理局 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