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主体的名称(全称):禄丰市农业农村局
二、负责人:释文学
三、执法区域:禄丰市
四、执法类别:综合行政
五、办公地址:禄丰市金山镇兴裕街
六、监督电话:0878-6080180
七、邮编:651299
八、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4.《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7.《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8.《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9.《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10.《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11.《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12.《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4.《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15.《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1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17.《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18.《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19.《奶畜养殖和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的规定》、20.《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2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3.《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4.《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25.《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26.《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27.《植物应急条例实施细则》、28.《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29.《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30.《云南省渔业条例》、31.《水产苗种管理办法》、32.《动物检疫管理办法》、33.《农药管理条例》、34.《执业兽医管理办法》、3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36.《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37.《兽药管理条例》、38.《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39.《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40.《肥料登记管理办法》、41.《生猪屠宰管理条例》、42.《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43.《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44.《种畜禽管理条例》、45.《云南省农药管理条例》、46.《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47.《云南省种畜禽管理办法》、48.《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49.《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50.《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51.《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52.《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5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5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55.《蚕种管理办法》、56.《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57.《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58.《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59.《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60.《云南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61.《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62.《乡村兽医管理办法》、63.《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64.《养蜂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