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主体审核登记表
单位(公章):禄丰市碧城镇人民政府
填表人:潘 林 联系电话:0878-4851000 填表时间:2024年3月12日
单位全称 |
禄丰市碧城镇人民政府 |
办公地址 |
楚雄州禄丰市碧城镇中心街27号 |
邮编 |
651204 |
机构性质 |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 □临时机构 □其他 |
执法主体类别 |
☑法定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综合执法机构 |
执法职权类型 |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 ☑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财政差额拨款 □自收自支 □其他 |
主要 执法 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违法建筑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疫苗流淌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
部门 (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字:毛云龙 (盖章)
2024年3月12日 |
备注 |
|
填表说明:
1.执法职权类型按照本单位实际行使的行政执法权类别填写,没有的在备注栏填无。有本表未列明的其他执法职权类型的,写明实际执法类型名称。
2.执法依据应当根据执法职权类型,分别填写相关依据。依据应当为规章以上的依据,列明至少一项依据名称和具体条款内容。
3.行政执法机关有所属其他行政执法主体的,应当分别填报。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有关信息
一、执法主体的名称(全称):禄丰市碧城镇人民政府
二、负责人:毛云龙
三、执法区域:楚雄州禄丰市碧城镇辖区
四、执法类别: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五、办公地址:禄丰市碧城镇中心街27号
六、监督电话:0878-4851000
七、邮编:651204
八、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违法建筑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疫苗流淌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