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主体审核登记表
单位(公章):禄丰市地震局
填表人:高华宴 联系电话:0878-4121271 填表时间:2024年3月13日
单位全称 |
禄丰市地震局 |
办公地址 |
楚雄州禄丰市金山镇金泰街43号 |
邮编 |
651299 |
机构性质 |
□行政机关 R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 □临时机构 □其他 |
执法主体类别 |
R法定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综合执法机构 |
执法职权类型 |
R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R行政检查 £行政征收征用 £行政许可 R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行政奖励 |
经费来源 |
R财政全额拨款 □财政差额拨款 □自收自支 □其他 |
主要 执法 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地震行政执法规定》《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云南省地震监测管理规定》《云南省地震预警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 |
部门 (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字:李植南 (盖章) 2024年3月13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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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执法职权类型按照本单位实际行使的行政执法权类别填写,没有的在备注栏填无。有本表未列明的其他执法职权类型的,写明实际执法类型名称。
2.执法依据应当根据执法职权类型,分别填写相关依据。依据应当为规章以上的依据,列明至少一项依据名称和具体条款内容。
3.行政执法机关有所属其他行政执法主体的,应当分别填报。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有关信息
一、执法主体的名称(全称):禄丰市地震局
二、负责人:李植南
三、执法区域:禄丰市
四、执法类别:防震减灾
五、办公地址:楚雄州禄丰市金山镇金泰街43号
六、监督电话:0878-4121271
七、邮编:651299
八、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地震行政执法规定》《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云南省地震监测管理规定》《云南省地震预警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