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主体审核登记表
单位(公章):禄丰市财政局
填表人:杨波 联系电话:0878- 4130165 填表时间:2024年2月26日
单位全称 |
禄丰市财政局 |
办公地址 |
楚雄州禄丰市金山镇金山南路42号 |
邮编 |
651299 |
机构性质 |
☑行政机关 □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 □临时机构 □其他 |
执法主体类别 |
☑法定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综合执法机构 |
执法职权类型 |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检查 □行政征收征用 □行政许可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行政确认;行政裁决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财政差额拨款 □自收自支 □其他 |
主要 执法 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共禄丰县委办公室、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禄丰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禄办字〔2019〕48号。 |
部门 (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2024年2月26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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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执法职权类型按照本单位实际行使的行政执法权类别填写,没有的在备注栏填无。有本表未列明的其他执法职权类型的,写明实际执法类型名称。
2.执法依据应当根据执法职权类型,分别填写相关依据。依据应当为规章以上的依据,列明至少一项依据名称和具体条款内容。
3.行政执法机关有所属其他行政执法主体的,应当分别填报。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有关信息
一、执法主体的名称(全称):禄丰市财政局
二、负责人:洪剑
三、执法区域:禄丰市辖区
四、执法类别:行政机关
五、办公地址:禄丰市金山镇金山南路42号
六、监督电话:0878-4121256
七、邮编:651299
八、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行政法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7号);《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7号公布);《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5号);《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财金〔2006〕8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9号)。
部门规章:《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
地方性法规:《云南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165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