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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25年03月1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促进我局行政执法规范公正文明,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市场监管法治环境,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云政办规〔2019〕4号)、《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丰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有效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着力推进我局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全面提升我局行政执法能力,建立统一规范、权威高效、权责明晰、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更好地服务保障全市改革。二、任务措施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统一建章立制。结合执法公开工作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

2.强化事前公开。实施行政执法前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

3.规范事中公示。执法人员开展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鼓励采取佩戴执法证件的方式,执法全程公示执法身份;执法辅助人员配合辅助执法时应当佩戴或者主动出示工作证件。要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执法窗口要设置和完善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4.加强事后公开。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应当及时从信息公示平台撤下原行政执法决定信息。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建立健全制度。依据云政办规〔2019〕4号文件,按照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执法类别,制定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归档、使用等规范化制度。

2.完善文字记录。文字记录作为执法全过程记录的主要方式,要做到合法规范、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各股室要结合实际,制定行政执法格式文本和执法文书并报市司法局备案。

3.规范音像记录。主要是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4.严格记录归档。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档案管理有关制度,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对文字记录、音像记录档案的管理。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记录资料,归档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5.强化记录实效。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考核评议、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健全完善制度。依据《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制定或修订完善本级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明确审核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等。

2.明确审核机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我局的法制工作机构。要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并与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法制审核人员。有条件的还应当配备具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制审核人员。要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对法律适用、风险评估、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审核,守住法律底线。

3.明确审核范围。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编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三类执法行为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4.明确审核内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着重审核以下内容: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执法是否超越执法机关法定权限;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

5.明确审核责任。要完善法制审核流程,明确送审材料报送要求和审核的方式、时限、责任,建立健全法制审核机构与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审核意见不一致时的协调机制。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切实抓好“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并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作为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工作任务。各行政执法办案机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执行“三项制度”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局党组报告。

(二)强化组织保障。要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保障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经费,严禁将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学习培训及业务交流,加强对推行“三项制度”的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和证件管理,重视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设;加强法治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中的作用,全面提升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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