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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审计局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日期:2024年03月19日   作者:王文荣   来源:审计局    点击:[]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39号)和《禄丰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禄政办通〔2019〕35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就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州、市党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以规范审计机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推动形成审计机关权威高效的审计执法体系,确保实现审计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审计执法全过程留痕,审计报告决定合法有效,审计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审计执法行为零纠错,人民群众和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为推进法治审计机关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任务措施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是指行政执法单位在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的制度,主要任务如下:

1.统一建章立制。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审计监督公示实施办法,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示的审核、纠错及运行机制。

2.加强事前公示。公示行政执法主体名称、执法依据、执法职责、执法程序、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事项、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具体包括编制并公开“两单一图一指南”。

“两单”是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包括行政执法主体名称、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职责等内容,经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后予以公示。《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包括持证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内容,经执法人员所属单位审核后公示。

“一图”是指编制并公示本单位行政执法行为流程图,明确具体执法流程。

“一指南”是指编制并公示本单位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包括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流程、监督方式、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

3.规范事中公示。主要是做好执法过程中的公示。在外执法工作中,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和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固定办事场所明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等信息。

4.推动事后公开。主要是做好执法结果的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按照审计结果公开办法中规定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进行审计事后公开,确保应当公开的执法结果都向社会主动公开。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是指执法单位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的制度,主要任务如下:

1.建立健全制度。依据(云政办规〔2019〕4号)文件,制定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以及执法信息的存储、分析、归档等内容。

2.规范文字记录。按照审计署和省州审计机关制定的执法文书式样,规范制作执法文书,实现对执法过程的文字记录。要对执法案卷进行完整安全的保存,以便事后查阅。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

3.推行音像记录。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推行音像记录。音像记录作为文字记录的补充,要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要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确定的音像记录设备比例和标准配备音像设备,并制定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具体办法。

4.严格记录归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档案管理有关制度,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对文字记录、音像记录档案的管理。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记录资料,归档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基于互联网、电子认证、电子签章的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

5.发挥记录实效。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善于通过统计分析记录资料信息,发现行政执法薄弱环节,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公正维护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是指执法单位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制度,主要任务如下:

1.健全完善制度。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16〕215号)和《楚雄州审计局审计项目分类审理办法》(楚审发〔2020〕61号),制定或者修订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程序、承办审核工作的机构等内容。

2.明确审核机构。重大审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局法规股,要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数量能够满足工作需要。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专业人才资源共享,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

3.明确审核范围。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都要进行法制审核,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4.明确审核内容。法规股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对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对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方面依法依规提出审理意见。

5.明确审核责任。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推动落实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要进一步完善法制审核流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明确送审材料报送要求和审核的方式、时限、责任,建立健全法制审核机构与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审核意见不一致时的协调机制。审计项目实施单位(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

(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1.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按照省、州统一部署,推进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建成具有基本的数据采集、对接、审核等功能的信息化平台,开展分析、研判等综合监督应用。

2.强化智能应用。探索开发行政执法裁量智能辅助信息系统,利用语音识别、文本分析等技术对行政执法信息数据资源进行分析挖掘,向执法人员精准推送办案规范、法律法规规定、相似案例等信息,提出处理意见建议,生成执法决定文书,有效约束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尺度统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做好“三项制度”组织实施工作,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股,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统筹衔接。要与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编制权力和责任清单、促进行政执法公开、严格行政执法裁量基准、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落实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以及行政执法考核监督等制度建设相结合,形成统筹协调推进行政执法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审计依法监督作用。

(三)加强考核落实。要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保障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和经费。要把“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局工作目标考核,增强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工作指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队伍建设。要重视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设,加强思想道德和素质教育,着力提升审计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审计执法队伍。

(五)做好评估总结。要做好跟踪检查,及时研究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交流,及时总结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进展情况,为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奠定基础。



禄丰市审计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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