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鼓励探索创新,积极稳妥实施,通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着力解决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实施范围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四类行政执法行为中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其他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当事人重大权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执法决定中开展。
三、任务措施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制订市林草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细则,明确公开范围、时限,完善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突出执法结果的履行结果公开。(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业务股室)
2.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行政执法公示栏,公开包含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抽查清单、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等内容,并和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建立链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3.在门户网站以及办事大厅、服务场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监督方式,在公共场所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责任单位:办公室、各行政执法业务股室)
4.公开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情况。(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业务股室)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结合实际,预测执法需求,提出配备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存储等设备方案。(责任单位: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
2.根据行政权力种类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业务股室)
3.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推广非现场执法、移动执法和执法文书电子化,确保本单位内行政执法办案平台畅通。(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业务股室)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细化各类重大行政执法的法制审核实施细则,明确法制审核内容,建立法制审查责任追究机制;建立法制审核台账,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量、类型进行统计;健全重大行政执法内部审批流程,规范审批文书格式;充分发挥律师、法律顾问在重大执法决定中的法制审查作用。(责任单位: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制订市林业和草原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推进三项制度工作的责任主体,分工机制和任务要求。组织召开推行三项制度动员工作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
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报市司法局备案后全面实施。各部门要执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同时,要加强对本单位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与市司法局做好汇报沟通,指导、督促全局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
(三)总结评估阶段
各部门要在2024年10月中旬前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并将自查报告报局推行三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局推行三项制度领导小组对照实施方案部署的工作内容和相应考核验收标准,对各部门推行三项制度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要在2024年12月前将全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报告市司法局,并做好迎接验收各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市林草局推行三项制度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王佑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负责三项制度推行的具体日常工作。
(二)积极探索创新。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特别是重点行权单位要围绕工作目标任务,针对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开动脑筋、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努力创造出鲜明特色、可复制可借鉴、经得起实践检验的典型经验。
(三)抓好宣传引导。要积极组织在报刊、广播、电视台、党政网、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对我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及时收集报送本局相关工作信息,反映本局工作情况,强化推行三项制度的氛围。
(四)强化督促考核。要切实建立推行三项制度落实台账,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局推行三项制度领导小组对各行权部门推行情况开展定期作不定期督促检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局依法行政考核和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对推行三项制度不积极、不到位、不全面、不具体,报送情况不及时、不准确,实施过程不规范、不到位的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要进行通报并督促改正;经督促仍不改正的,要依法依规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