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职责,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立足市级市场监管职能定位,聚焦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价格、广告、网络交易等重点领域,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推动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1. 合法执法: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实施执法,确保执法主体、权限、程序、依据、文书全部合法。
2. 公正执法:统一执法裁量标准,平等对待各类经营主体,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逐利执法。
3. 便民执法:优化执法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推行线上执法、上门服务,降低经营主体办事成本。
4. 阳光执法:全面落实执法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行政相对人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5. 协同执法:加强部门间协作、上下联动、区域协同,形成监管执法合力,破解跨领域、跨区域执法难题。
二、主要任务及工作措施
(一)厘清权责边界,规范执法主体与人员管理
1. 动态梳理执法事项清单
对照法律法规及机构职能调整,动态梳理本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执法类别、依据、权限、责任主体和流程,通过政府官网、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对外公示,坚决杜绝越权执法、推诿扯皮现象。
2. 严格执法人员管理
全面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人员,不得独立从事执法活动;定期开展执法资格清理,及时注销调离、退休人员执法证件。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仅可承担文书送达、信息录入、秩序维护等辅助工作,严禁参与执法调查、处罚决定等核心执法环节。
3. 加强执法队伍培训考核
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市场监管专业知识培训;培训内容涵盖新修订法律法规、执法程序、裁量基准、应急处置、执法记录仪使用等。建立培训考核机制,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与执法工作;定期组织执法案卷评查、执法技能比武、典型案例研讨,以练促学、以评促改。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筑牢执法规范根基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明确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内容,事前公示执法主体、权责清单、办事流程、救济途径等;事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告知执法依据和权利义务;事后7个工作日内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结果。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单位官网、公示栏等载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建立信息审核机制,确保内容真实准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依法依规不予公开。
2.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完善文字与音像双重记录机制,统一执法文书格式,规范文书制作、送达、归档流程,实现执法环节文字记录全覆盖。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强制、听证、文书送达等关键环节,全程开展音像记录;配备足量执法记录仪、存储设备,明确记录保管责任,建立记录查阅、调用、归档制度,确保执法过程可追溯、可倒查。
3.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引发社会风险、吊销证照、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执法事项,必须经法制审核。法制审核机构重点对执法主体、程序、证据、法律适用、裁量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执法决定,确保重大执法决定零差错。
(三)规范裁量行为,统一执法标准尺度
1. 细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严格落实上级市场监管部门裁量基准,结合辖区执法实际,针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价格、广告、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细化量化处罚幅度,明确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情形,制定本局裁量细则并对外公布,杜绝同案不同罚、畸轻畸重问题。
2. 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
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规定,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对首次违法、情节轻微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采取告诫、劝导、责令改正等柔性方式,引导经营主体自觉守法。
3. 强化裁量适用监督
将裁量基准适用情况纳入执法案卷评查核心内容,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滥用裁量权、违规执法的行为,及时纠正并严肃追责,确保执法公平公正。
(四)突出监管重点,提升执法整治实效
1. 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执法
聚焦食品药品安全,持续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农村食品、冷链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产品等违法行为;紧盯特种设备安全,加强电梯、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设备检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狠抓产品质量监管,重点排查家用电器、建材、儿童用品等产品,严查质量不合格、虚假标识行为;同时加大价格监管、广告监管、网络交易监管力度,整治价格欺诈、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突出问题。
2.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除投诉举报、专项整治、重点监管外,日常执法检查全部实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提升监管公平性。
3. 高效处置消费维权投诉
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规范投诉受理、分流、处置、反馈流程,做到快速响应及时办理、限时办结,依法调解消费纠纷,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五)健全监督机制,压实执法工作责任
1. 强化内部监督
法制审核机构、督查机构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行为督查、执法流程核查,每月抽查执法案卷、每季度开展执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执法不规范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2. 拓宽外部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司法、纪检监察监督,公开执法监督电话、邮箱,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开展执法评议,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3. 严格执法责任追究
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程序违法、执法不公等行为,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完善协同执法机制
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执法机制,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形成监管执法闭环。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