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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年10月2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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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林业、草原及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规范并组织指导实施,起草相关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省、州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组织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权限内公益林区划审核、报批,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湿地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建立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评估及审核,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与修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指导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和草原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负责退耕(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国家、省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产业政策措施,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协调、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监督森林和草原生态体系建设。

10、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林业和草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落实林业和草原部门的执法制度,受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的委托,统一行使森林资源、林地、湿地、草地、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资源、森林火灾和林草种苗、森林食品、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等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权。负责林草领域违法投诉举报受理和相关问题线索调查处置工作,参与木材采伐加工经营、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珍贵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等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督;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依法履行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检疫、病虫害行政执法;开展调运苗木检疫和复检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禄丰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护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省、州、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16有关职责分工。与禄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禄丰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禄丰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禄丰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2024年年末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机构改革后市林草局设6个内设机构和组织人事股,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与改革发展股、生态保护修复股、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湿地与自然保护地管理股、防火股、组织人事股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禄丰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禄丰市森林草原火情监测中心

3.禄丰市地质公园保护管理所

4.禄丰市营林营草工作站

5.禄丰市林权和草权服务中心

6.禄丰市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作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3(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经费自理人员0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2离休0人,退休43年末遗属12人。

车辆编制16辆,在编实有车辆16,超编0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聚焦改革创新,林草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一是林长制指挥棒作用有力有效。二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不断拓展。三是积极探索适应林草行政执法和案件管理工作新模式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三大队挂牌成立,由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林草局,受林草局委托负责林草执法相关工作。确保了林草行政执法机构及队伍相对稳定。四是林草事业机构设置进一步优化。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与市森林草原火情监测中心合并,增设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在全州率先恢复林检机构单独设置。

(二)聚焦生态安全,林草安全底线全面守住。一是持续守住森林草原防灭火底线。二是守牢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防线。三是实现了林草行业安全平稳目标。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市林草行业领域无安全事故发生,平安林区建设成果持续巩固。

(三)聚焦绿美建设,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是深入开展国土绿化美化工作。二是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三是提升重点项目质效。

(四)聚焦依法治林,林草资源保护全面加强。一是林草资源数据不断完善。二是全面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三是抓好林草执法工作。四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

(五)聚焦民生保障,林草服务水平提速增效。一是林草经济支撑创新高。完成非税收入1463.23万元、向上争取资金5679.79万元、争取国债资金7593万元,招商引资4000万元。二是生态红利持续释放。从脱贫人口中聘用护林员92人,发放管护费96.26万元。扎实开展2024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兑付2023年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983.58万元、2024年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115.5万元、退耕还林及陡坡地治理补助资金966.87万元。三是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四是林地要素保障彰显新作为。

(六)聚焦政治建设,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一是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二是落实两个责任专题约谈。三是强化廉政教育。五是加强干部教育管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3531150.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681150.61,占总收入的97.47%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850000,占总收入的2.5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455133.34元,下降6.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505133.34元,下降7.11%;其他收入增加50000元,增长6.25%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编制减少,人员经费相应减少;财政收支矛盾大,资金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2,837,606.56。其中:基本支出9,361,105.81,占总支出的28.51%;项目支出23,476,500.75,占总支出的71.4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600746.08元,下降12.2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8613.3元,下降1.17%;项目支出减少4709359.56元,下降16.7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编制减少,人员经费相应减少;财政收支矛盾大,资金收入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61,105.81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812643.77元,占基本支出的94.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48,462.04元,占基本支出的5.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本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476,500.75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3,000.00。死亡抚恤143,375.3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000.00森林管护项目经费1,894,574.29社会保险补助项目经费133,275.4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4,501.50元、森林资源培育143,021.00、森林资源管理13,434.95、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1,246,160.20、林业草原防灾减灾702,474.21、行业业务管理41,409.00、退耕还林还草4,387,418.00、农业保险保费补贴658,240.00、森林草原防灾减灾70,00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06,968.73,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73%。与上年相比减少5287076.78元,下降15.51%,完成年初预算的300.8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06,984.51,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6%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7,%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865399.75,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42585.92,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7623.52元,死亡抚恤143375.32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000元(春节走访慰问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是按照上年10月人员工资预算,本年人员调动和退休人员增加造成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4,265.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3%完成年初预算的92.16%。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7517.17元,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5017.53,公务员医疗补助26859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140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是按照上年10月人员工资预算,本年人员调动和正常工资晋升造成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027,849.74,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森林保护修复2027849.74元,森林管护1894574.29元,社会保险补助133275.4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是由上级主管部门预算下拨,本级不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3,00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 2023年度城乡绿化美化标杆典型省级财政直接奖补资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是由上级主管部门预算下拨,本级不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3,325,011.78,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7%完成年初预算的365.8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6181373.9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4501.5元,森林资源管理13434.95,,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11246160.2,森林草原防灾减灾支出702474.21元,行业业务管理41409元,退耕还林还草438741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级知识预算工资和行政运行资金,部分项目资金由上级主管部门预算下拨,本级不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79,857.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1%完成年初预算的95.7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是以上年10月工资为预算标准,今年发生人员变动造成存在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000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 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元,决算为87156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2.1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36421.73元,增长160.0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471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4.1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元,决算为359756.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1.28%,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元,决算为4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5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长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718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9621.73元,增长28.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000元,下降27.2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15000元,下降27.2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元,支出决算为39975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4621.73元,增长19.2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元,决算为35975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元,决算为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只包含本级财政安排的“三公”经费,不含上级补助经费列支的“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9621.73元,增长28.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000元,下降27.2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15000元,下降272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只包含本级财政安排的“三公”经费,不含上级补助经费列支的“三公”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购置车辆3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开展林业和草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7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林业和草原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8462.04元,比上年增加21848.41元,增长4.15%,主要原因是新增公务用车增加的费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3787162.47元,其中,流动资产6439987.28元,固定资产6402932.9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31012.28元(净值),其他资产61323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00.4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8108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2863661.26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3695.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71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5978.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3695.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259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没有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3103200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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