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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信息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

日期:2025年03月0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序号

被处罚人(单位)

处罚事项

处罚文号

处罚依据

作出行政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1

云南禄丰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处罚款肆万叁仟元整(¥43,000.00

楚环禄罚字〔202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一项;《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第七项;《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规定(2023年版)》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已执行

2025.1.6

2

云南铭鹏源科技有限公司

不予行政处罚

楚环禄不罚字〔20251

《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规定(2023年版)》第九条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已执行

2025.2.8

3

禄丰速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万玖仟叁佰贰拾元整(¥19,320.00)。

2.处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110,000.00)。

 

楚环禄罚字〔202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规定(2023年版)》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已执行

2025.2.8

4

禄丰瑞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万贰仟叁佰肆拾元整(¥12,340.00)。

2.处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伍仟元整(¥115,000.00)。

 

楚环禄罚字〔202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规定(2023年版)》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正在执行

2025.2.8

5

禄丰县锦星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仟叁佰捌拾元整(¥3,380.00);

2.处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玖仟元整(¥129,000.00)。

楚环禄罚字〔2025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规定(2023年版)》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已执行

2025.2.8

6

禄丰县勤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贰佰叁拾元整(¥1,230.00)。

2.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零肆仟元整(¥104,000.00)。

楚环禄罚字〔202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规定(2023年版)》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正在执行

20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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