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决定书号:禄市监处字[2024]第71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云南威航玻璃有限公司禄丰分公司
案由:涉嫌使用未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机关名称: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结果:
1.罚款人民币30000元(大 写:叁万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2024年7月25日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号:禄市监处字[2024]第79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禄丰县土官镇老陈蔬菜摊
案由:涉嫌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处罚依据: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处罚机关名称: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结果:
1.罚款1000(大写:壹仟元整)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2024年8月8日
三、行政处罚决定书号:禄市监处字[2024]第80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禄丰市土官镇馨航水果店
案由:涉嫌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处罚依据: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
处罚机关名称: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结果:
1.罚款2000(大写:贰仟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2024年8月8日
四、行政处罚决定书号:禄市监处字[2024]第81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禄丰县土官镇赵碧琼菜摊
案由:涉嫌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处罚依据: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
处罚机关名称: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结果:
1.罚款1000(大写:壹仟元整)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2024年8月8日
五、行政处罚决定书号:禄市监处字[2024]第135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禄丰市金山镇宏林电动车经营部
案由:涉嫌销售不合格产品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处罚机关名称: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结果:
1.没收上述产品质量不合格的2辆电动自行车;
2.处违法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货值金额两倍(5400元×2)的罚款10800元(大写:壹万零捌佰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2024年9月18日
六、行政处罚决定书号:禄市监处字[2024]第136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禄丰市金山镇诚达车行
案由:涉嫌销售不合格产品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处罚机关名称: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结果:
1.没收上述产品质量不合格的2辆电动自行车;
2.处违法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货值金额两倍(3560元×2)的罚款7120元(大写:柒仟壹佰贰拾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2024年9月18日
七、行政处罚决定书号:禄市监当罚[2024]土01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锁凤巧
案由:涉嫌无证经营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
处罚机关名称: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结果:
1.罚款50元(伍拾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