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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城镇2024年第一季度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2)

日期:2024年03月2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号:禄市监处字〔2024〕第17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禄丰市碧城镇某某商店

案由: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机关名称: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结果: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豆腐皮3袋(净含量:0.8kg/袋)、老火锅底料13袋(净含量:400g/袋)、叉烧酱(调味酱)3瓶(净含量:280g/瓶);2.处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的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2024年3月20日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号:禄市监处字〔2024〕第22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禄丰市碧城镇某某药店

案由:发布虚假药物广告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机关名称: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结果:1.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2.处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的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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