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第26期)
    日期:2024年09月13日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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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 
   行政执法 相对人  | 
   案由  | 
   处罚 依据  | 
   处罚结果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 
  
  
   1  | 
   禄卫公罚〔2024〕6号  | 
   禄丰县金山镇纹艺派美容店  |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 
   禄丰市卫生健康局  | 
   2024年9月12日  | 
  
  
   2  | 
   禄卫公罚〔2024〕5号  | 
   禄丰市瑞金艳化妆品店  |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 
   禄丰市卫生健康局  | 
   2024年9月13日  | 
  
  
   3  | 
   禄卫公罚〔2024〕7号  | 
   禄丰欢唱娱乐会所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 
   禄丰市卫生健康局  | 
   2024年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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