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禄丰市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1月13日到15日,禄丰市医疗保障局在开展专项检查中发现,禄丰市人民医院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存在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串换项目、分解收费、重复收费、进销存不符的违规行为。经核实,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33625.95元。禄丰市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疗保障基金633625.95元;2.限期整改;3.约谈医院负责人。目前,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633625.95元已全部追回。
二、禄丰市第二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1月15日至16日,禄丰市医疗保障局在开展专项检查中发现,禄丰市第二人民医院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存在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分解收费、串换项目、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经核实,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费用44753.92元。禄丰市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疗保障基金44753.92元;2.限期整改;3.约谈医院负责人。目前,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44753.92元已全部追回。
三、禄丰市广通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0月24日,禄丰市医疗保障局在开展专项检查中发现,禄丰市广通中心卫生院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存在串换项目,无指征检查、化验,超标准收费,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进销存不符的违规行为。经核实,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4377.08元。禄丰市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疗保障基金24377.08元;2.限期整改;3.约谈医院负责人。目前,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4377.08元已全部追回。
四、禄丰市黑井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0月26日,禄丰市医疗保障局在开展专项检查中发现,禄丰市黑井中心卫生院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无指征检查、化验的违规行为。经核实,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2854.70元。禄丰市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疗保障基金12854.70元;2.限期整改;3.约谈医院负责人。目前,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2854.70元已全部追回。
五、禄丰市恐龙山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0月23日,禄丰市医疗保障局在开展专项检查中发现,禄丰市恐龙山镇卫生院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存在串换项目、重复收费、进销存不符的违规行为。经核实,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424.30元。禄丰市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疗保障基金7424.30元;2.限期整改;3.约谈医院负责人。目前,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7424.30元已全部追回。
六、禄丰市罗次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1月20日,禄丰市医疗保障局在开展专项检查中发现,禄丰市罗次中心卫生院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存在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无指征检查、串换项目、重复收费、分解收费的违规行为。经核实,涉及违规费用46046.15元。禄丰市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疗保障基金46046.15元;2.限期整改;3.约谈医院负责人。目前,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46046.15元已全部追回。
七、禄丰市勤丰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1月21日,禄丰市医疗保障局在开展专项检查中发现,禄丰市勤丰镇卫生院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存在超医保政策支付范围、串换项目收费的违规行为。经核实,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1771.07元。禄丰市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疗保障基金31771.07元;2.限期整改;3.约谈医院负责人。目前,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31771.07元已全部追回。
八、禄丰市土官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1月18日,禄丰市医疗保障局在开展专项检查中发现,禄丰市土官镇卫生院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存在超医保政策支付范围、串换项目、无指征检查的违规行为。经核实,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086.68元。禄丰市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疗保障基金4086.68元;2.限期整改;3.约谈医院负责人。目前,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4086.68元已全部追回。
九、禄丰市中村乡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1月19日,禄丰市医疗保障局在开展专项检查中发现,禄丰市中村乡卫生院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存在超医保政策支付范围、串换项目、无指征检查的违规行为。经核实,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0018.53元。禄丰市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疗保障基金10018.53元;2.限期整改;3.约谈医院负责人。目前,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0018.53元已全部追回。
十、禄丰市和平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1月17日,禄丰市医疗保障局在开展专项检查中发现,禄丰市和平镇卫生院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无指征检查的违规行为。经核实,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013.85元。禄丰市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疗保障基金2013.85元;2.限期整改;3.约谈医院负责人。目前,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013.85元已全部追回。
十一、禄丰市高峰乡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0月25日,禄丰市医疗保障局在开展专项检查中发现,禄丰市高峰乡卫生院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存在串换项目、重复收费、超医保政策支付范围、超标准收费、进销存不符的违规行为。经核实,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042.37元。禄丰市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疗保障基金5042.37元;2.限期整改;3.约谈医院负责人。目前,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5042.37元已全部追回。
十二、参保人张某某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月,禄丰市医疗保障局接到张某某违规报销医疗费用的线索,经查,张某某于2023年7月被人打伤,但张某某通过隐瞒事实真相、虚构受伤原因,在就诊时向医院作出虚假承诺的方式骗取医疗保险基金5665.54元。禄丰市医疗保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骗取的医疗保险基金5665.54元;2.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目前,骗取的医疗保险基金5665.54元已经追回。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