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7日19时42分,孙普林驾驶云EVQ598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金山南路与龙缘路交叉路口100米处,涉嫌实施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其酒精浓度为91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104.99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3年10月18日19时50分,李正元驾驶云EMQ841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行驶至一羊线32公里600米处,涉嫌实施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其酒精浓度为85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122.26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3年10月18日21时45分,起朝莲驾驶云E9T739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一羊线32公里800米处,涉嫌实施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其酒精浓度为89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113.97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3年10月19日21时35分,杨贵富驾驶云EM6525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侏罗纪大街与金源街交叉路口处,涉嫌实施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其酒精浓度为105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144.17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3年10月24日20时15分,李洪付驾驶云EKU12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广通至黑井1公里500米处,涉嫌实施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其酒精浓度为138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143.68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