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行政处罚案件摘要(第1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禄自然资执法行罚字[2023]K001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段某某
案由:无证非法采矿
处罚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进行处罚
处罚结果:1.责令停止无证开采的违法行为;2.对非法开采的煤资源,予以没收和就地封堵于地下;3.按开采量赔偿损失并处罚款3933.44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