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六)
序号 |
案件号 |
案件名称 |
立案 时间 |
专业 类别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情况 |
处罚 时间 |
处罚 程序 |
1 |
禄卫公罚〔2023〕8号 |
禄丰县土官镇金沙宾馆未按规定对提供给顾客用品用具(拖鞋)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
2023/04/12 |
公共场所卫生 |
未按规定对提供给顾客用品用具(拖鞋)进行清洗、消毒、保洁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罚款人民币500元 |
2023/05/08 |
一般程序 |
2 |
禄卫公罚〔2023〕7号 |
禄丰市土官镇福祥宾馆未按规定对提供给顾客用品用具(床单)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
2023/04/12 |
公共场所卫生 |
未按规定对提供给顾客用品用具(床单)进行清洗、消毒、保洁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罚款人民币500元 |
2023/05/09 |
一般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