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坚决贯彻环境行政处罚法定原则,严格、公平、公正执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环境行政处罚,2023年1-3月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件,其中:一般程序处罚2件,合计实缴罚款63.9万元。
2023年1-3月份无行政强制执行情况。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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