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禄丰市广通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6月,禄丰市医疗保障局对禄丰市广通中心卫生院开展专项检查,发现禄丰市广通中心卫生院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存在重复收费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777.86元。禄丰市医疗保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修订版)》相关规定,于2026年10月1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禄丰市广通中心卫生院退回医保基金损失2777.86元,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4倍3889.00元罚款;2.责令该院立即整改并约谈相关负责人。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行政罚款已全部上缴。
二、禄丰市一平浪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6月,禄丰市医疗保障局对禄丰市一平浪中心卫生院开展专项检查,发现禄丰市一平浪中心卫生院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0501.07元。禄丰市医疗保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修订版)》相关规定,于2026年10月1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禄丰市一平浪中心卫生院退回医保基金损失20501.07元,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4倍28701.50元罚款;2.责令该院立即整改并约谈相关负责人。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行政罚款已全部上缴。
三、禄丰市仁兴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6月,禄丰市医疗保障局对禄丰市仁兴镇卫生院开展专项检查,发现禄丰市仁兴镇卫生院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重复收费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579.40元。禄丰市医疗保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修订版)》相关规定,于2026年10月1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禄丰市仁兴镇卫生院退回医保基金损失6579.40元,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4倍9211.16元罚款;2.责令该院立即整改并约谈相关负责人。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行政罚款已全部上缴。
四、禄丰市罗次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6月,禄丰市医疗保障局对禄丰市罗次中心卫生院开展专项检查,发现禄丰市罗次中心卫生院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2977.31元。禄丰市医疗保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修订版)》相关规定,于2026年10月1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禄丰市罗次中心卫生院退回医保基金损失12977.31元,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4倍18168.23元罚款;2.责令该院立即整改并约谈相关负责人。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行政罚款已全部上缴。
五、禄丰康宁医院有限公司(禄丰康宁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6月,禄丰市医疗保障局对禄丰康宁医院有限公司(禄丰康宁医院)开展专项检查,发现禄丰康宁医院有限公司(禄丰康宁医院)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重复收费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839.60元。禄丰市医疗保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修订版)》相关规定,于2026年10月1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禄丰康宁医院有限公司(禄丰康宁医院)退回医保基金损失8839.60元,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4倍12375.44元罚款;2.责令该院立即整改并约谈相关负责人。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行政罚款已全部上缴。
六、禄丰市金山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6月,禄丰市医疗保障局对禄丰市金山镇卫生院开展专项检查,发现禄丰市金山镇卫生院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001.34元。禄丰市医疗保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修订版)》相关规定,于2026年10月1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禄丰市金山镇卫生院退回医保基金损失8001.34元,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4倍11201.88元罚款;2.责令该院立即整改并约谈相关负责人。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行政罚款已全部上缴。
七、禄丰罗次东禄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禄丰罗次东禄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6月,禄丰市医疗保障局对禄丰罗次东禄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禄丰罗次东禄医院)开展专项检查,发现禄丰罗次东禄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禄丰罗次东禄医院)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9360.72元。禄丰市医疗保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修订版)》相关规定,于2026年10月1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禄丰罗次东禄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禄丰罗次东禄医院)退回医保基金损失9360.72元,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4倍13105.01元罚款;2.责令该院立即整改并约谈相关负责人。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行政罚款已全部上缴。
八、禄丰市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6月,禄丰市医疗保障局对禄丰市中医医院开展专项检查,发现禄丰市中医医院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7605.62元。禄丰市医疗保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修订版)》相关规定,于2026年10月1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禄丰市中医医院退回医保基金损失27605.62元,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4倍38647.87元罚款;2.责令该院立即整改并约谈相关负责人。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行政罚款已全部上缴。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