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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自然资源局2026年行政处罚案件摘要(第4期)

日期:2026年07月0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禄综执(二)罚〔2026〕T04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杨某某

案由:非法占用土地

处罚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2014的7月29日第二次修订版)、《云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三部分》进行处罚。

处罚结果:1.责令15日内退回非法占用的1380.91平方米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380.91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 .处人民币11010.97元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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