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龙山镇2026年第二季度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信息
日期2026年7月1日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号:龙执罚决字〔2026〕01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罗XX
案由:罗XX毁林开垦种植农作物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1)责令于2026年10月30日前恢复林地,补种毁坏树木50株x1倍=50株;
(2)处罚款:1.74立方米x100元/立方米x1倍=174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肆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禄丰市恐龙山镇人民政府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6月30日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号:龙执罚决字〔2026〕02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赵XX
案由:赵XX毁林开垦种植农作物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1)责令于2027年10月30日前恢复林地,补种毁坏树木65株x1倍=65株;
(2)处罚款:1.34立方米x110元/立方米x1倍=147.4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柒圆肆角)。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禄丰市恐龙山镇人民政府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