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财政局关于对禄丰市交通运输局政府采购违法行为处理结果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双柏县、武定县、禄丰市审计查出问题转办的通知》(楚财采﹝2026﹞2号)要求,我局及时组成联合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交办的禄丰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进行检查,现将检查和处理结果向全市各单位通报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问题
禄丰市交通运输局实施的2023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存在违规邀请招标问题。
二、行政处罚结果
对禄丰市交通运输局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行业监管,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引以为戒,认真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财经制度,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禄丰市财政局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