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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镇2026年一季度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信息

日期:2026年03月2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号:禄和林草罚决202501009

行政执法相对人:李某

案由:擅自毁坏林地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限期(12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3.处罚款597.5㎡×6元/㎡×1倍=3585元(大写:叁仟伍佰捌拾伍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2025年1216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号:禄和林草罚决202601003

行政执法相对人:徐某

案由:擅自毁坏林地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限期(2026年10月份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3.处罚款:2292㎡×20元/㎡×1倍=45840元(大写:肆万伍仟捌佰肆拾贰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2026225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禄和林草罚决202601002

行政执法相对人:施某

案由:擅自毁坏林地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限期(2026年10月份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3.处罚款:3141㎡×20元/㎡×1倍=62820元(大写:陆万贰仟捌佰贰拾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2026225



上一条: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第一季度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办理情况

下一条:禄丰市税务局1-3月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处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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