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号:(禄)应急罚〔2025〕12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禄丰XX加油站
案由:未及时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处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处罚结果:对加油站实施行政处罚10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禄丰市应急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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