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号:禄综执(二)罚〔2025〕G04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毕某某
案由:非法建设
处罚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进行处罚。
处罚结果:处人民币3399.07元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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