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务专题 >> 禄丰市政府网站普查

禄丰市2022年4月份政府信息及政务新媒体公开情况通报

日期:2022年05月06日   作者:   来源:市政府办    点击:[]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2022年4月,禄丰市人民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701条,通过网站后台回复网民留言76条,通过12345政府热线平台回复群众留言202条,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144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在4月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未按《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进行整改的紧急通知》要求及时对雷同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进行整改,被州上通报(详见附件2);二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件)、一平浪镇、碧城镇、和平镇、黑井镇、市城管局、市政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超期办理12345政府热线转办件;三是高峰乡、市税务局未按规范办理12345政府热线转办件;四是和平镇、市住建局(3件)超期办理网站在线咨询转办件;五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按要求更新“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六是一平浪镇把关不严,政务新媒体出现错别字;七是黑井镇、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4月份信息发布量为0。

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存在的错字、漏字、表述性错误等问题,通过各单位的努力,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整合各类资源,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各级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并及时跟踪舆情动态,受理相关事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并加强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切实营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严把公开内容,建设阳光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阳光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与管理,并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对因信息公开不及时和工作措施不力的单位,将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进行通报,并在年终考评时扣除相应分值。

附件:禄丰市2022年4月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禄丰市2022年4月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计时间:2022-4-1至2022-4-30

管理员姓名

文章条数

备注

市政府办

74


市创卫办

43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3


广通镇

30


市自然资源局

26


妥安乡

25


市司法局

24


市志办

24


市政管局

24


市文化和旅游局

22


金山镇

21


市气象局

19


勤丰镇

18


市公安局

17


禄丰市住建局

16


彩云镇

15


市人大

15


市应急局

15


市卫健局

15


市统计局

14


市民政局

12


市水务局

11


市投资促进局

11


仁兴镇

10


中村乡

10


市人社局

10


市林草局

10


市检察院办公室

10


碧城镇

10


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9


市信访局

8


市教育体育局

8


市交通运输局

8


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

7


和平镇

6


一平浪镇

5


禄丰市乡村振兴局

5


市退役军人局

4


市供销社

4


市编办

4


市城管局

4


禄丰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4


工业园区管委会

3


市税务局

3


市农业农村局

3


市发改局

3


市医保局

3


土官镇

2


市委党校

2


市财政局

2


市审计局

2


恐龙山镇

2


市机关事务中心

2


高峰乡

2


市地震局

1


市商务局

1


合计

701条


附件2:

对雷同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未整改到位的单位

 碧城镇、彩云镇、和平镇、勤丰镇、黑井镇、恐龙山镇、市搬迁安置办、市场监管局、市地震局、市发改局、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市公安局、市供销社、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水务局、市税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信访局、市医保局、市自然资源局、土官镇、一平浪镇、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上一条:禄丰市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情况通报(2022年第18期)
下一条:禄丰市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情况通报(2022年第17期)

关闭